Monday, February 10, 2014
GHL股东通过收购澳E-pay
(吉隆坡10日讯)GHL系统(GHLSYS,0021,主板科技股)获股东同意收购在澳洲掛牌的e-pay Asia Limited,更进一步迈向扩展电子付帐业务的计划。
同时,GHL系统也取得股东的同意,配售20%的新股给Creador公司旗下的Cycas,配股所筹获的资金將用来收购e-Pay。
另外,该公司在今日举行的股东特別大会上也获得股东通过,豁免E-pay的主要股东-由罗伟贤(Simon Loh)和行动一致方强制性收购GHL系统的议案。
罗伟贤亦是GHL系统的执行副主席兼大股东。
早前,GHL系统献议以每股0.40澳元,全面收购在澳洲掛牌的e-pay。E-pay股东可以选择现金或以GHL系统股票的支付方式。若以股票支付,EPY股东將可以每1股EPY股票获得2.75股GHL系统股票。
E-pay的主要股东-由罗伟贤控制的Tobikiri资本有限公司,已经和GHL系统协议,將接受这项献议,脱售其所持有的1138万6063股,或相等於19.99%E-Pay的股票,並將选择接受GHL系统股票。
在完成收购计划后,罗伟贤在GHL系统的直接和非直接持股权或达54.22%。因此,根据併购条例,罗伟贤和行动一致方必须作出强制性全面收购献议。然而,罗伟贤並没有强制收购的意向,所以向GHL系统股东和证券监督委员会(SC)申请豁免强制性收购GHL系统。
GHL系统首席执行员瑞吉(Raj Lorenz)在股东特大后对媒体表示,接下来必须等待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豁免强制性收购的申请,然后再向罗伟贤收购e-pay的股权,预计收购E-pay的计划可在2月杪开始进行。
同时,他披露,在成功收购E-pay后,无意维持该公司在澳洲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地位。
他表示,GHL系统和E-pay的核心业务虽然同样是付帐服务,但所涉及的客户领域却没有重叠。
「GHL系统主要是与银行和商家合作,而且拥有在区域经营业务的优势;E-pay则涉及手机充值服务,业务主要是在大马。」
因而,他相信,综合两家公司的优势,將可达到协同效应,放眼GHL系统未来將积极成长。
除此之外,瑞吉透露,GHL系统將扩展信用卡服务第三方收单行(Transaction Pary Acquisition,简称TPA)业务,目前正与数家银行在洽谈当中。
他表示,市场上有90%的商家都是第3或第4级的小型商家,因为规模小所以没有得到银行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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